
辽宁省副省长:陈海波
陈海波,男,汉族,1962年9月生,吉林省镇贲人,198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3年8月毕业于东北工学院采矿系选矿专业并参加工作。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,工学硕士。1983年8月至1986年9月任冶金部鞍山设计研究院工作人员,团委书记,党委宣传部副部长。1986年9月至1989年8月中央党校中青班第四期学员。1989年8月至1991年3月任辽宁省鞍山市热电厂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,党委副书记,党委书记。1991年3月至1994年10月任辽宁省鞍山市海城滑石矿副矿长,矿长。1994年10月至1998年8月任辽宁省建材局副局长、局长。1998年8月至2000年1月任辽宁省劳动厅副厅长。2000年1月至2004年3月任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。2004年3至2006年1月任辽宁省盘锦市委副书记,代市长,市长。2006年1月至2008年1月任辽宁省盘锦市市委书记。2008年1月任辽宁省副省长。
| 工作分工: |
| 负责农业、民族宗教工作。分管省农委、民委(宗教局)、水利厅、林业厅、海洋渔业厅、动物卫生监管局、农垦局、农科院;负责联系省气象局。 |


